中元节(2025年09月06日)即将来临,为弘扬文明新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城市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禁在城区内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背街小巷、城区公园、三湖连江和陆码河上下游河边等公共场所撒石灰、烧冥纸和其它祭品、燃放烟花爆竹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污染大气环境的祭祀活动 ,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香、蜡烛、钱纸等祭品,祭品经营一律进店入市。
对不听劝阻,占道经营祭品或在城区内撒石灰、烧香、烧冥纸、烧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执法人员予以清除,并按《湖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罚款。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开展全面巡查,对市民焚烧的祭祀品及时清理,组织冲洗车对人行道进行全面清洗,确保我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同时,做好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保障祭祀期间城市安全有序。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营造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环境,度过一个绿色、和谐的中元节。
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