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鱼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工商行政处罚系列案件,强制执行传销团伙违法所得785万元。
据了解,2015年1月,该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有几名传销人员聚集在嘉鱼渡普镇某村开展传销活动。接警后,公安人员随即展开了立案调查及移送起诉,随后,县法院对构成犯罪的17名骨干成员依法作出刑事判决。
为顺利执结此案,县法院、公安局、工商局三部门成立联合行动组,于2016年9月、11月,2017年4月底,三次辗转奔赴安徽合肥、湖南长沙、湖北广水、孝感等地,分别到农行、建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的20余家银行网点对42余名传销人员的账户进行冻结、扣划,累计执行违法所得7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