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01-15 10:08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48号)文件规定,对全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开展2025年度确认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多方联系仍有1名优抚对象未进行年度确认(名单附后)。请未确认的优抚对象尽快与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嘉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完成年度确认,联系电话:0715-6356256。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完成年度确认的,自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

嘉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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