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综合会商论证,并征求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小湖大桥更名为金虾湖大桥。现将更名一览表予以公告(附件)。 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规范使用标准地名。 特此公告。 附件:嘉鱼县小湖大桥更名一览表 嘉鱼县民政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