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2026年咸宁市“体育颂端午”金盛兰杯龙舟赛活动在我县安全、顺利举行,防止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目标干扰赛事正常进行,为保障现场观众及参赛选手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龙舟赛期间对赛事核心区域及周边实施临时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6年6月17日。
二、管制区域
嘉鱼县三湖连江梅澥湖整个空域,沿湖大道(国宾府至山湖一号),湖滨路(山湖一号至白湖桥),三湖连江大道(白湖桥至国宾府)向外沿伸100米范围内的空域。
三、管制对象
管制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升放以下低空慢速小目标:无人驾驶航空器(含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滑翔伞;热气球、飞艇、孔明灯;其他可能影响赛事安全的低空漂浮物。
四、例外情形
经赛事组委会批准,用于赛事转播、航拍、安保监控、应急救援等任务的无人机,须向公安机关报备飞行计划,经审核同意并纳入统一监管后方可飞行。未经批准的任何“黑飞”行为一律禁止。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管制区域内擅自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立即停止飞行,并可对飞行器进行迫降或收缴,对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处以警告或罚款。
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与配合
请广大市民、无人机爱好者及摄影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提前规划拍摄方案,选择管制区外安全区域进行拍摄。如发现违规飞行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或0715-6322436。
特此通告
嘉鱼县公安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