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开展“老头乐”专项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活动

06-16 10:34  

云上嘉鱼报道(全媒体记者耿海军)为切实守护群众道路出行安全,从源头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6月15日,嘉鱼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经营老年代步车(俗称“老头乐”)的销售商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活动,从销售端整治非标车辆乱象。

据了解,市面上流通的“老头乐”均为非标低速电动四轮车,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3C强制认证、无正规出厂合格证,也无国家统一生产标准。此类车辆生产工艺简陋,未配备防撞钢梁、安全气囊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性能极差,且无法办理注册登记、号牌申领及机动车投保,不具备公共道路合法上路资质,仅可在景区、厂区、园区等封闭区域内使用。

行动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县公安局,向各销售商户负责人面对面普法,明确“老头乐”无牌无证、未投保、禁止上路的本质属性,明令禁止商户以“无牌无证即可上路”“无需驾驶证、无需挂牌”等话术进行虚假宣传,坚决杜绝诱导老年群体购买、违规使用非标车辆的行为。同时,检查组督促商店落实分类销售管理制度。合规车辆须严格按机动车销售规范开具发票、提供完整手续。

此次行动明确了执法处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常态化执法。对驾驶无牌无证非标“老头乐”上路行驶的,依法处以罚款;存在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对私自售卖非标车辆、诱导群众违规上路的商户,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次联合行动有力震慑了交通违法源头,筑牢了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标“老头乐”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严格落实销售台账备案与风险告知制度,对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的商户依法从严追责,从销售源头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标“老头乐”,切实守护群众道路出行安全。

一审:夏明亮

二审:熊熙

终审:张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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