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地方税务局催缴公告

12-16 10:55  

尊敬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人:

自2017年9月1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征以来,嘉鱼县地税局全力做好征收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并取得阶段性成绩,但截止12月14日仍有62334位城乡居民未缴费,针对此现状,嘉鱼县地方税务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对全县城乡居民医保未缴费人员进行催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校学生、园(所)幼儿

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缴纳,但父母都在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学生、幼儿由其父母携带户口本先到所在社区开具核定单,然后携带核定单到指定代征银行开票缴费。

二、农村居民

在乡镇政府的主导下,村组代征人员采集基础信息,要求缴费人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家庭成员个人信息登记缴费。村组代征人员要及时与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对所征个人信息进行比对无误后,到指定代征银行开票归集缴费。

三、城镇居民。

携带身份证或上年缴费票据直接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具核定单,然后携带核定单到指定代征银行开票缴费。

四、时间期限。

居民务必在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才能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否则,错过了缴费期一年内将不能参保(新生儿除外),且当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金将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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