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湾镇工商所成功处理一起水稻收购纠纷

03-05 17:05  

云上嘉鱼报道 (通讯员汪中昌) 3月2日,陆溪镇18家水稻种植户在潘家湾镇工商所调解维权下,如数收到了该镇某农产品收购企业支付的水稻收购差价17000元,让农户终于吃了定心丸。

去年3月,我县某种植专业合作社约定收购陆溪镇18家农户种植的粳稻,之前双方口头约定按照1.27元/斤收购,11月粳稻入库243054斤,收购方却只汇款291462元,还有17000元的差价一直未结账,上门讨要未果,且发生肢体纠纷,种植户代表杨先生向潘家湾镇政府反映情况,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潘家湾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即刻要求潘家湾工商所介入调查。

潘家湾工商所接到该起纠纷后,立即分两组开展调查,一组前往陆溪镇农户家,了解每户的粳稻收购数量和及单价,并与投诉人杨先生提供的数量和价格进行比对,发现无误;另一组前往收购方进行了解,收购方称双方在收购时签订了水稻种植收购合同,收购价随着粳稻水分波动,但是收购方无法提供粳稻入库时的水分证明。

了解了具体情况后,潘家湾工商所工作人员耐心地与收购方进行沟通调解,宣讲诚信的农贸交易是潘家湾镇的金字招牌,农民的利益在精准扶贫的大趋势下要得以严格地保证,企业也要尽到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在工商人员的耐心工作下,收购方最终答应结清余款,得到种植户的好评。

此案中,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户,在签订相关合同时,要将双方承诺的具体条款在合同中仔细的体现,白纸黑字才是最后能够维权的保障和合法证据。在消费中如遇到纠纷,及时与工商部门联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131/201803/63715af4e74ea34d168c7773318b22e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