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嘉鱼报道 (通讯员邓月)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就意味着劳动者不能再享受误工费?近日,嘉鱼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最后判定原告因年龄太大而享受不到误工赔偿。
王某(化名)是一饲料经销商老板,2017年5月31日上午11时左右,孙某(化名)被临时聘请去帮王某(化名)搬运饲料,下午1时左右,在搬运饲料过程中,孙某被仓库门的一块木板拌了脚,随后摔倒在地,次日,孙某在赤壁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了20天,共花去医药费53926.3元,2017年9月7日,孙某在赤壁某鉴定所鉴定,经鉴定,孙某的伤情构成9级伤残,误工、护理、营养时间计算至定残之日(97天)。鉴定费共花去1300元。
嘉鱼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孙某之间形成雇佣关系,但孙某鉴定时已满62周岁,是城镇居民,自2015年1月就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因此无法享受误工费,且孙某自己在此次事故中也负有责任,所以无法享受精神抚慰费。孙某在从事搬运工作中应当对自己身体状况有充分了解,且应当安全操作并注意自身安全。针对本次事故,王某与孙某应各承担百分之50的责任。最终嘉鱼法院判处王某一次性赔偿孙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6077.66元。
法官提醒:年纪较大的人,务工时一定要量力而为,且在工作中时刻要注意安全,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