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嘉鱼报道 (通讯员熊杰) 为加强城乡规划行政监督,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提升我县城乡规划管理水平。4月9日,2018年度城乡规划督察和村镇规划工作会议召开。
会上,县规划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8年度城乡规划督察制和村镇规划工作的通知》、《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咸宁市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设计导则》,并对规划督查和村镇规划业务工作进行了讲解。各镇、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华夏幸福产业新城作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我县城乡规划督察实行分级督察,全域覆盖,以城市(镇)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作为督察重点范围,逐步实现全域覆盖。县级督察范围为所辖区域建制镇、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将遵循“经济、适用、绿色、美观”的建设方针,按照“规划引领、安全优先、风貌管控、用地集约”的原则,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传承地方历史文化,突出鄂南民居风貌特色。
“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和村镇规划工作,对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