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 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06-25 16:06   咸宁日报   姜明助、龙钰、张姝

22日,记者从嘉鱼县获悉, 全国普法办日前发布“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表彰名单,湖北共有19个县(市、区)入围, 嘉鱼县榜上有名,荣获又一“国家级”的荣誉。

据了解,“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七五”普法以来,嘉鱼县以争创“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为目标和抓手,扎实推进“法治嘉鱼”建设。县委县政府把法治嘉鱼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制度,全力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该县不断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七五”普法实现了领导重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新媒体宣传“四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着力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格局,率先在全市开通“嘉鱼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设网上法律援助咨询窗口,解答市民法律问题累计达500余件,点击量5万余人次;引进网络电视,开设“每周一法”“法律小常识”等宣教栏目。统筹推进,全面实施“律师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全县102个村(社区)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常态化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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