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嘉鱼报道 (通讯员李强) 近日,在咸宁市团委开展的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中,潘家湾镇团委被团市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2018年,潘家湾镇团委坚持“党建带团建”,在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7·2”重要讲话为指导,紧密围绕镇党委的中心工作,遵循“服从大局、服务社会 、教育青年”的原则,大力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注重对青年的教育管理,全面拓展团的各项工作,开创了共青团各项事业的新局面。
今后,潘家湾镇团委将继续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先锋性和党的助手的作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发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积极投身到建设发展中,为潘家湾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舔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