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集资”守好养老“钱袋子”

06-11 16:44  

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今天,县处非办发布“非法集资”真实案例,希望以此警醒人民群众时刻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钱袋子”安全。

以养老为名帮助非法集资2.5亿余元,7人被判罚

2014年1月,张某文(另案处理)注册成立上海某投资有限公司,先后聘请樊某等七名被告人作为营销人员,开始以养老养生的名义在上海进行集资,承诺集资返还的年利率为11.8%-13.8%。后又以某酒店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发展会员进行集资并发展会员2000余人。为了吸收更多的资金、扩大公司影响,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在上海、三亚、香港注册了十四家公司,用于其非法集资。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自2015年10月至2019年11月向2509人非法集资25505.7万元,未归还资金18870.98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樊某等七人受聘于张某文,参与公司管理或营销,帮助张某文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樊某等七人一年五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发还集资参与人。

县处非办提示: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速,犯罪分子瞄准了老年人养老的“钱袋子”,抓住老年人想减轻孩子负担,注重健康、养身而风险防范能力又相对较弱的特点,打着“养老”旗号非法集资。广大老年朋友应加强防范意识,多观察、多思考、不轻信、不盲从,其家属也应加强与他们沟通,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好养老“钱袋子”。

来源:县处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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