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溪镇: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助推“清廉村居”建设提质增效

08-19 17:07  

云上嘉鱼报道(全媒体记者熊熙 通讯员龙清)“资金支付需要联审联批……”

“项目需要施工资质,建议予以规范。”

“严禁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私设小金库,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逃避财务监管……”

8月12日,陆溪镇纪委组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镇直部门负责人等开展讨论,完善《陆溪镇村级“小微权利”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利清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村级“小微权利”监管工作,这是陆溪镇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又一有力举措。

《权利清单》的清单化、条目化,实现履职、监督、问责具体化、精准化,既是对村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权利义务的约束,也清晰了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了《权利清单》的实用性和约束性。

为全面推行《权利清单》,各村在显著位置张贴《权利清单》,并通过“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村湾夜话”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各村(社区)纪检委员对《权利清单》进行详细讲解。为使《权利清单》得到精准执行,推进监督落实落地落细,该镇构建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委有机统一的监督体系。同时,明确村干部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责任追究的情形,并制定了《陆溪镇农村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办法》,为《权利清单》的实施提供纪律和制度保障。

下一步,陆溪镇纪委将着力发挥监督职能,督办检查《权利清单》实施情况,优化工作流程、明晰职责边界,助推陆溪镇清廉村居建设落地落实。

编辑:李浩

编审: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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