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举办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培训班

10-29 10:55  

云上嘉鱼报道(全媒体记者熊熙)为更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倡导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10月28日下午,县委文明办、县创文办、县创城办联合举办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培训班,专题学习《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廖旦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宗平主持开班式。

廖旦指出,学习《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对促进广大群众文明行为举止,规范职能部门城市管理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切实把两部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廖旦要求,要认真参训,把握精髓。条例明确了公民“应该做什么”“不应做什么”,大家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讲文明话,做文明事,成为文明人。要学法用法,注重执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进一步完善好各项制度、规范管理执法行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副教授解全胜,湖北瀛平惟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周青山,分别就《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对我县创文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各镇、县直各单位、城区各社区及县创文办、县城管执法局具体从事创文和城考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编辑:范千竹

编审: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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