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
一、嘉鱼县辖内所有财产保险公司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以下简称“交强险”)。
二、辖内各财产保险公司均承诺主动公示交强险收费标准,主动履行承保提示和说明义务,积极主动为摩托车等各类机动车辆提供交强险服务。
三、投保人可自愿选择辖内任意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
四、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捆绑销售商业保险、不得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为畅通机动车交强险购买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辖内从事交强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予以公示,并公示车险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6331131)
2023年2月15日
来源:嘉鱼县银保监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