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的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2023年是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让咸宁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已成为我们共同的期盼。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争当文明理念的传递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共同的价值引领。请您务必牢记24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争当文明新风的弘扬者。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养成注意个人卫生、使用公筷公勺、垃圾分类等良好习惯。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带头当好城市的文明使者,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积极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社会氛围。
争当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不私搭乱建,创建干净卫生的公共环境。主动排队,礼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遛狗牵绳,及时处理动物粪便,共建和谐温馨的公共空间。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斑马线前主动礼让,按标识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构建整齐规范的公共秩序。
争当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活动,主动参与社区小区治理,自觉维护所在小区、工作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劝导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情回应陌生人的问路、求助等,主动配合创建文明城市测评入户调查。
市民朋友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责无旁贷!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唤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实际行动汇聚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强大能量,为咸宁成功夺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咸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