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23年一季度“南鄂楷模”
名单公示
根据“南鄂楷模”评选活动要求,坚持“先进性、示范性、代表性”原则,经提名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市委宣传部拟命名廖朝阳等9名个人为2023年一季度“南鄂楷模”。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3年4月18日至4月20日,时间3天。公示期间,凡对拟命名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实名向市委宣传部宣教和新闻科反映。
联系电话:
0715—8126016。
电子邮箱:
xnxcb_xjk@163.com。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一季度“南鄂楷模”
拟命名名单
来源:咸宁日报 咸宁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