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违规行为零容忍 社矫监督促整改

05-15 15:39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李颖)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近日,嘉鱼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嘉鱼县社矫局针对在矫人员管理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检察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随机走访、大数据分析、E通平台定位等方式,全面掌握在矫人员的社区服刑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行为零容忍,处以警告、撤销缓刑等处分予以威慑,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坚决打击“不假外出”的行为,视情形处以书面警告、提请撤销缓刑。

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纪律,是在矫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积极悔改的基本要求。此次专项检察活动对漠视在矫纪律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清查,同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进一步规范在矫人员行为。

检察干警发现刘某、李某和薛某三人在各自社区矫正期间,未经书面批准,私自外出。面对检察官的询问,三人编造看病事由且态度恶劣。经核实,给予他们书面警告处分。

强化检察监督,对诈骗、帮信、传销等社矫人员,采取高压工作模式,减少再犯罪的可能性。

诈骗、帮信、传销类犯罪,成本低、危害性大、覆盖面广,且占社区服刑人员比重较大。检察机关将依托公安机关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检司协作,形成合力,对此类在矫人员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其再犯罪。对再犯罪、漏罪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延伸监督触角,遏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危害行为。

通过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对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在矫人员进行造册登记。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积极与交警部门对接,核查此类人员驾驶证是否吊销,在矫期间是否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尽力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检察活动覆盖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对全县在矫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及时给予处分,有效震慑了在矫人员。同时针对专项检察中发现的司法所日常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检察机关将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

编辑:李浩

编审:张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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