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台(第5期)

05-22 10:55  

嘉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酒醉驾曝光台2023年第5期。下列人员因饮酒、醉酒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构成违法和涉嫌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能重新申领等处罚。驾驶证暂扣和吊销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望广大居民对下列人员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下列违法人员有驾驶机动车行为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500元。举报电话:0715-6351271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来源:嘉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a/10131/202212/1c40225d9afb63bef599179456abee57.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