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检察院对“迷途少年”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

07-13 17:19  

云上嘉鱼报道(熊方程、张冰玉)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认错改过,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近日,嘉鱼县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依法开展不公开宣告训诫。

此次涉案未成年人因法治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缺位等原因,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基于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嘉鱼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为了更好的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检察官还对其进行训诫,帮助他们更好的改过自新。不公开宣告训诫还邀请了社工参加,帮助未成年人更好的开展后续帮教。

承办检察官现场宣读了涉罪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对4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集中法治宣讲。检察官结合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典型案事例,讲解了有关法律规定和帮教考察期间需注意的事项、须遵守的纪律,通过让帮教对象回答提问、谈感想、表决心等互动方式进行引导,帮助他们塑造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他们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为家庭和社会提供正能量。

检察官还对家长进行了亲职教育,为家长介绍了家庭教育注意事项,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监护、教育理念,配合检察机关和司法社工的帮教考察工作。

经过检察官的耐心劝导,被不起诉人表示,通过此次宣告训诫,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决不碰触法律底线,同时好好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来之不易的机会。被不起诉人的监护人也表示,今后一定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平时生活中多沟通交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管教。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增强了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法治意识,提高了家长的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力促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树立正确人生观。

编辑:刘正声

编审:张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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