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元节文明祭祀的通告

08-28 10:56  

中元节将至(8月30日),我县大力倡导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绿色祭祀活动,严禁在城区内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背街小巷、城区公园、三湖连江和陆码河上下游河边等公共场所撒石灰、烧冥纸和其它祭品、燃放烟花爆竹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污染大气环境的祭祀活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香、蜡烛、钱纸等祭品,祭品经营一律进店入市。

对不听劝阻,占道经营祭品或在城区内撒石灰、烧香、烧冥纸、烧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执法人员予以清除,并按《湖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罚款。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还将开展全面巡查,对市民焚烧的祭祀品及时清理,组织冲洗车对人行道进行全面清洗,同时做好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我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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