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调解纠纷促和谐化解矛盾暖人心

08-28 11:11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李曾 孙江群)市县联动,一体推进,8月22日,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带领嘉鱼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赴洪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调解一起购买使用渔药“捕虾灵”致小龙虾死亡纠纷。8月24日,在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该起由嘉鱼、洪湖两地执法部门跨区域协调化解纠纷得到成功调解。

原来,我县农户在洪湖市某经营店购买“捕虾灵”用于新街镇承包的虾塘,导致小龙虾死亡,造成损失纠纷。由于购买地与使用地不在同一个地级市,双方协调进展缓慢。后双方委托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调解。

当天,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调解会,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洪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以及经销商、受损农户参会。

会上,执法部门就“捕虾灵”用药情况及农户养虾塘情况以及该渔药产品相关情况分别对农户、售药方代表再次进行询问。随后,双方就事故补偿一事提出各自请求,彼此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后经几番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并现场在调解意见书上签字,经销商将补偿款当场打到农户账户上。至此,一起跨区域纠纷事件调解成功,双方相互谅解并握手言和。

事后,两名农户对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表示衷心感谢:“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民办事不辞辛劳,不畏困难,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利益,这来之不易的补偿款让我们的生产得以正常恢复,我们表示由衷感谢!”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提醒广大农户,一定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农药或其他农业投入品,不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编辑:李浩

编审: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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