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夏晨珏)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广大群众文明行为的养成,争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践行者,12月5日,嘉鱼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活动。

活动中,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周志豪领学了《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文,并对条例进行逐一解读,要求大家要深刻认识《条例》在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要把讲文明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带头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保护生态环境。执法队员要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群众、引领群众,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实践,让精神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营造文明和谐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学习,增强了对‘文明’的认识,提高了文明素养,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认真遵守各项文明规定,带头倡导文明行为规范,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成为文明实践的先行者。”大家纷纷表示。
下一步,嘉鱼县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走进重点区域,抓住重点人群,努力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
编辑:刘正声
编审:张文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