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金宇)12月8日,县住建局在龙湾半岛小区开展“文明行为我示范”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周边群众学习《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活动中,宣讲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解读,引导和带动更多的居民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主动倡导文明行为,为构建文明和谐社区贡献力量。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参加活动的居民陈女士说道,“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就是要我们每个人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持续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让每一名群众都认识到什么是“文明行为我示范,文明行为小处看”。
编辑:范千竹
编审:张文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