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仝明瑛 涂良武)为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文明素养,连日来,嘉鱼县实验小学广泛开展了《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擦亮文明校园名片。

12月25日上午,县实验小学举行了“全民学条例 文明我践行”主题升旗仪式。该校政教处负责人组织全体师生重点学习了《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的部分内容,告诉大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行为规范、公共环境卫生行为规范、交通安全秩序行为规范、家庭行为规范等,希望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到学习《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中,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形成文明风尚。

六年级学生代表作了题为《共沐文明新风,同做时代新人》的演讲,鼓励同学们认真学习条例,共同践行。
学校组织各班召开了“学条例,促文明”主题班会,带领学生们了解《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以《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指引,践行文明行为,引领文明风尚。

各班还发放了“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的倡议书和“家庭文明宣传员和监督员”聘书,每个学生选取家庭成员作为宣传和监督对象,宣传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监督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以此通过孩子来影响家长的日常行为习惯,同时也能让家长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编辑:范千竹
编审:陈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