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医保局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8号)、《省医疗保障局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23号)要求,为加强违法违规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举报对象
嘉鱼县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
二、整治重点
(一)聚焦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二)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
(三)聚焦纠治一体,对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
(四)重点加强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的监管。
(五)重点监管骗取生育津贴、隐瞒工伤骗取医保基金、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重点打击在犯罪中起组织、指使、教唆等主要作用的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
三、举报电话、邮箱及受理地址。
(一)举报电话:0715-6317610
(二)举报邮箱:365434585@qq.com
(三)受理地址:嘉鱼县鱼岳镇沙阳大道102号
四、相关事宜
(一)为确保举报信息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县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嘉鱼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