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刺猬“迷路”警民合力救助放归自然

05-28 17:21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江肖)“我捡到一只小动物,麻烦你们快来看看!”5月27日16时许,嘉鱼县公安局方庄派出所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只见群众刘先生抱着一个纸箱急匆匆地来到派出所,称在街头捡到一只带刺的“小家伙”,因担心“小家伙”的安全,刘先生便将它送至派出所。 

民警收到后小心翼翼对其进行全身检查,发现“小家伙”并无外伤,担心“小家伙”饿着,便对其进行投喂,同时对刘先生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善意之举表示感谢和高度赞扬。随即民警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确定这只“小家伙”是刺猬,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且小刺猬目前符合野外放生条件,民警已将其放回大自然。

一审:陶满玲

二审:范千竹

终审:张文波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131/202405/67c838c29f9796b7e977d8b41dfdb5c8.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