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正三轮四轮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7月19日(为期100天)。
二、整治重点
1、违法载人。正三轮、四轮电动车、摩托车违规搭载多人(含超员载客、非法营运),违规搭载未成年人或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2、非法改装拼装。擅自改装车辆动力装置、加装车篷、改变车辆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
3、违规停放及通行。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规停放,违反禁令通行等行为;
4、饮酒驾驶。禁止饮酒后驾驶各类电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
三、整治措施
1、严格路面执法。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行为,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并处罚。
2、强化源头治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严查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正三轮四轮电动车、摩托车商家,依法查处非法改装、拼装窝点,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群众不购买非国标电动车、摩托车。拒绝驾驶正三轮、四轮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
四、温馨提示
上述各项望广大居民和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通行,自觉抵制三轮车、四轮车违法载人行为。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对抵制、阻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行公务和职务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通告
嘉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