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嘉鱼报道(全媒体记者邓丹)4月16日,嘉鱼县举行金声故居司法保护令揭牌仪式。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和县文化和旅游局共同为金声故居司法保护令揭牌。
金声故居位于鱼岳镇丝瓜巷,始建于明末,是明末抗清义军首领金声的宅邸,距今逾四百年历史,为我县境内仅存的一处明清时期古建筑。
金声故居作为我县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承载着深厚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底蕴,是我县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金声故居也得到了抢救性修缮。2023年,在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的监督推动下,县文化和旅游局投资260余万元对金声故居进行修缮;2024年,县人民政府追加290余万元,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金声广场等配套设施,与金声故居一起打造成“金声公园”。
此次司法保护令的设立,不仅是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依法履职、强化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更是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创新探索,将为金声故居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标志着我县在“司法+文旅”协同保护模式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县文旅局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共同构建“预防+保护+宣传”的全方位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让公众在文旅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积极推动金声故居的文化价值挖掘,将其打造成为文旅融合的示范点,助力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审:夏明亮
二审:熊熙
终审: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