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县及在我县运行轨迹的逾期未检验和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详细见附件)予以曝光。望相关车主做到以下几点: 1.对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并及时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及时到具备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废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未检验及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清单 嘉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二六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