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9号)和《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发[2017]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县2017年拟享受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人员17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715-6321109
附件:嘉鱼县2017年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情况公示表
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