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湾镇获咸宁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03-06 16:23  

云上嘉鱼报道 (通讯员汪中昌) 3月5日上午,共青团咸宁市委召开共青团咸宁市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刘子恒与各县(市、区)团委书记签订2018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2017年度获奖单位进行了颁奖,潘家湾镇荣获2017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2017年,潘家湾镇团委在团县委、镇党委和镇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开创潘家湾镇共青团事业新局面,加快构建乡镇团的工作新格局,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乡镇经济社会建设中努力工作,奉献青春。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131/201803/ffe50abfdf897b698e4d09918199eaf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