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落实院领导办案机制

11-25 09:10  

云上嘉鱼报道 (记者卢健、通讯员李颖) “被告人江某某、梁某某、徐某某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0月30日,嘉鱼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德东承办的一起容留卖淫案开庭审理,陈德东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陈德东承担该案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各环节,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办案观念,在办理江某某容留卖淫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徐某某构成共犯后,及时对公安机关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坚持在办案中落实“捕诉一体”工作制度,根据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均由同一检察官办理的原则,该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统一由陈德东检察长办理。多次赴赤壁市、崇阳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在提审过程中注重讲述法律政策,注重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现场,陈德东当庭宣读了起诉书,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庭审活动全过程。案件庭审前,结合被告人认罪态度,陈德东与检察官助理制作了庭审预案,对涉及认罪认罚的犯罪事实的庭审调查环节做到简洁直观高效,对有争议的部分做到重点突出。庭审实现了司法办案高效有序,打击犯罪直接有力、法律监督切实有效的多赢效果,庭审过程全程同步直播,为落实院领导干部直接办案作出了表率。

据悉,自检察机关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实施以来,嘉鱼县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已经形成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办案管理办法》要求,入额院领导认真履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职责,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出庭支持公诉全程参与。2019年1-9余份,陈德东检察长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件案件,审结15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4件,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131/201911/20efbb46b2c750ce206623855838665c.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