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启用区间测速抓拍设施的公告

10-11 14:50  

为全面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降低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于2023年10月18日起,启用G351台小线潘家湾镇部分路段、官桥镇部分路段、新街镇部分路段和S102线肖家洲部分路段机动车超速电子抓拍设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现将抓拍地点公布如下:

1、G351线潘家湾七组至高家岭段(台小线1042公里630米至1030公里501米,出城);

2、G351线舒桥至官桥段(台小线1084公里450米至1074公里350米,进城);

3、G351线官桥至舒桥段(台小线1074公里350米至1084公里450米,出城);

4、台小线高家岭至潘家湾七组段(台小线1030公里501米至1042公里630米,进城);

5、S102线羊毛岸至潘家湾肖家洲段(武嘉线47公里20米至53公里280米,进城);

6、G351线新街镇龟山桥至潘家湾法庭路段(台小线1060公里880米至1045公里430米出城);

7、S102线潘家湾肖家洲至羊毛岸路段(武嘉线53公里280米至47公里20米,出城);

8、G351线潘家湾法庭至新街镇龟山桥路段(台小线1046公里430米至1060公里880米,进城)。

上述路段限速规定为:小型车70公里/小时,中型以上车辆60公里/小时。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通行,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嘉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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